jǐng tián zhì dù · ㄐㄧㄥˇ ㄊㄧㄢˊ ㄓˋ ㄉㄨˋ
| 词语 | 井田制度 |
|---|---|
| 拼音 | jǐng tián zhì dù |
| 拼音字母 | jing tian zhi du |
| 拼音首字母 | jtzd |
| 注音 | ㄐㄧㄥˇ ㄊㄧㄢˊ ㄓˋ ㄉㄨˋ |
| 注音符号 | ㄐㄧㄥ ㄊㄧㄢ ㄓ ㄉㄨ |
| 注音首符号 | ㄐㄊㄓㄉ |
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,出现于商朝,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。到春秋时期,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。西周时期,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,把土地分隔成方块,形状像“井”字,因此称做“井田”。井田属周王所有,分配给庶民使用。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,还要交一定的贡赋。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,周边为私田,中间为公田。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(夏商西周,一切土地属于国家)。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,有学者却认为,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。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,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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