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ì fēn lǜ · ㄙˋ ㄈㄣ ㄌㄩˋ
| 词语 | 四分律 |
|---|---|
| 拼音 | sì fēn lǜ |
| 拼音字母 | si fen lv |
| 拼音首字母 | sfl |
| 注音 | ㄙˋ ㄈㄣ ㄌㄩˋ |
| 注音符号 | ㄙ ㄈㄣ ㄌㄩ |
| 注音首符号 | ㄙㄈㄌ |
《四分律》是后秦时佛陀耶舍、竺佛念共译佛教书。原为印度上座部佛教系统昙无德部(法藏部)所传戒律。共六十卷。因分四部分,故名。中国佛教律宗据以立宗和宣教研习。中国佛教最具影响、流行最广的佛教戒律。列比丘戒二百五十条,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,从身(行动)、口(言论)、意(思想)三方面对出家僧、尼的修行及日常衣食坐卧及惩罚等规定详细的戒条。北魏后成为佛教律学讲传的主要内容。历代注释主要有唐法砺《四分律疏》、唐道宣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、唐怀素《四分律开宗记》、宋圆照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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